日前,瑞安市对2017年印发的《瑞安市支持科技创新政策二十条(试行)》进行了修订,正式出台《瑞安市支持科技创新政策》,于6月1日起施行。据介绍,新政结合新动能政策执行和营商环境提升活动,对科技创新政策进行整合衔接,并创新奖补程序,将促进科技创新政策“又快又好又准”落地,更好地推动瑞安高质量发展。
修订后的政策共十五条,分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创新创业孵化体系、科技金融结合体系和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等四大方面。
新政进一步推动专利质押融资工作,将专利质押贷款贴息最高额度由1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加大对公共研发服务平台的支持力度,根据其规模、定位和发挥作用的情况,每年运行经费补助从15万~20万元提升到20万~200万元。新增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奖励支持。比如,对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给予8万元补助;对通过省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评价的企业,给予2万元补助等。对科技创新券使用实行额度限制,规定全年累计金额2万元以下的全额抵用,2万元以上的,超出部分最高可抵用50%;将发明专利代理服务费纳入科技创新券使用范围,由每个发明专利抵扣50%改为最高可抵用2000元。通讯员 戴竞祎 本报记者 徐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