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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市场化手段化解股票质押风险

2018年08月20日 10:00:39 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徐昭

  近段时间以来,沪深两市不少上市公司推出回购预案,其中大多存在股东大比例质押股权的情况。5月以来,深圳辖区少数民营控股上市公司因实际控制人高比例股票质押引发平仓风险,其中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较为典型。

  记者获悉,监管层始终保持高度监管敏锐,密切跟踪风险进展,逐周进行压力测试,积极推动科陆电子实际控制人化解风险。业内人士认为,科陆电子实际控制人股票质押风险的累积爆发在民营控股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中具有一定代表性,该公司股票质押风险的顺利解决说明股票质押风险可以通过市场化手段得到化解。需要注意的是,现有控股权转让的停牌时间难以满足市场实际需求,应进一步完善股票质押规则。

  各方积极化解股票质押风险

  中国证券业相关负责同志曾表示,证券业协会就具体个案情况向会员进行了广泛调查,经了解,质押融资方通常为上市公司5%以上的大股东,相当部分是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保持对公司的影响力和控制权,一旦出现违约风险,相关股东倾向于与证券公司协商通过补充标的证券及其他质押物、合同延期、展期等多种方式避免进入处置程序。个别最终进入违约处置的,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规定中关于减持时间、比例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要求,因此证券公司往往会协助寻找受让方,通过协议转让、司法拍卖等方式变更股权持有人,真正从二级市场减持的金额非常有限。

  “为防止被强平或公司易主的事实发生,上市公司通过补充质押、停牌、持续增持等手段自救。”华创证券首席策略分析师王君表示,在短期内大盘调整的环境下,风险较高的上市公司频发补充质押公告。2018年上半年上市公司总计发布约800条补充质押公告,较去年同期增长3倍;同时,质押方不会简单对跌破平仓价的公司强制平仓,更倾向于寻找有意整体承接股权的主体,通过协议转让达成交易。

  以科陆电子为例,截至2017年12月18日,该公司创始人、实际控制人饶陆华累计质押股票4.82亿股,占其所持公司总股份的79.41%,质押融资金额为27亿元。2018年以来,科陆电子股价持续下行,至6月公司股票停牌时累计下跌27.16%,远超同期中小板指数5.56%的跌幅。经过多轮补充质押物,至6月11日,饶陆华将所持全部股票质押,已再无补仓能力,平仓风险一触即发。

  记者了解到,面对平仓风险,饶陆华开始筹划转让股权。6月7日,公司披露控股股东筹划股权转让事项,宣布股票停牌。在此期间,饶陆华与5家有入股意向的机构围绕股权转让的价格及公司未来的发展进行密集协商,其中包括国资体系投资平台、民营上市公司以及其他资本投资平台。最终,饶陆华与深圳市国资委下属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达成一致。8月4日,饶陆华与远致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饶陆华向远致投资协议转让科陆电子10.78%股份,转让价款10.34亿元。8月10日,双方完成股权交割,饶陆华将把股权转让款全部用于偿还股票质押贷款。

  远致投资入股科陆电子后,发挥其“国资背景”优势,积极帮助上市公司协调相关银行恢复授信。经过沟通,农业银行、光大银行恢复了上市公司3亿元的授信额度。此外,如果远致投资未来进一步增持并控股科陆电子,将有助于提升公司信用等级,改善公司融资环境。

  下半年风险整体可控

  华创证券分析师徐驰表示,展望下半年,股票质押新规出台后,50%的质押比例风险缩小,且各月度存在的已有质押压力呈总体下降式分布,2019年上半年的解押压力逐渐减少。

  从跌破平仓价的安全空间看,徐驰认为,整体下跌至平均平仓价仍有20%左右空间。根据测算,多数个股距离平仓线仍有一定空间,不会出现多数质押个股集体进入“雷区”。根据过去质押数据统计,股票质押到期规模压力较大只集中在房地产、医药、化工、传媒等行业,其他行业压力较小;下半年股票质押风险总体可控。

  此前,上交所公告强调,对于最终确需处置的交易,证券公司不会简单通过二级市场“一平了之”,更倾向于寻找有意整体承接股权的主体,通过协议转让达成交易。如果相关股份仍处于限售期,短期内更是无法通过集中竞价卖出的方式进行处置。对于可以通过集中竞价处置的股份,对5%以上股东、董监高、特定股东的违约处置,仍需遵守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规定中关于减持时间、比例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要求。截至目前,尚未发生由于二级市场平仓卖出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非正常转移的情况。综合来看,股票质押风险对市场短期冲击有限。

  深交所强调,最终确实需要进行违约处置的,受股份减持规定等因素影响,直接从二级市场减持的金额较为有限。据统计,2017年全年深市二级市场累计违约处置金额约7亿元,日均违约处置余额约为已触发违约风险融资余额的万分之一。

  市场化手段化解风险

  记者了解到,部分实际控制人风险控制失当是导致股票质押风险产生的根本原因。饶陆华通过质押融资方式参与上市公司定增和进行其他投资是股东的一种市场行为,其最终依靠转让股权这一市场化方式化解自身质押风险。股权受让方虽是地方国有资本运营公司,但转让及定价均是双方通过市场化方式协商确定,这说明股票质押风险可以通过市场化手段得到化解。

  据接近证监会的人士透露,引入具有实力的股东是化解风险的关键。远致投资作为深圳市国资委下属企业,拥有较为雄厚的实力,截至2017年,远致投资总资产330.3亿元,净资产210.03亿元。科陆电子引入远致投资作为战略投资人,有利于形成对民营控股股东“一股独大”的适度约束和制衡,优化了公司治理结构,增强了抵御风险能力,提振了市场对公司的信心。远致投资入股后,部分银行恢复对公司的授信额度,就是对公司信心提升的一种体现。

  不容忽视的是,现有控股权转让的停牌时间难以满足市场实际需求。根据现行停牌规则,转让控股权的停牌时间最长为10个交易日。从科陆电子的情况来看,远致投资完成尽调、价格磋商等一系列程序共耗时54天,现有的10个交易日停牌时间确实难以满足实际需求,而为进一步延长停牌时间,上市公司往往会以其他理由停牌。

  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负责人田利辉建议,应进一步完善股票质押规则。一是适当限制公司控股股东质押股票比例,所获资金的使用予以适度监管;二是合理限制绩效不佳或者行为存疑的公司股票予以质押,严防恶意套现行为;三是严格限制对于去产能的“两高一剩”行业的股票质押融资行为;四是对亏损企业和高市盈率公司股票质押需予以审慎限制;五是证券公司要严格控制股票质押集中度,防止循环融资行为;六是开展股票质押业务的券商,需要建立全面严格的尽职调查机制;七是做好穿透式管理,强化质押的信息披露,做好风险提示和预警。(记者 徐昭)

[编辑: 胡恩华]
(本文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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