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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5+1”建设工程综合保险累计为企业减负6亿元

2018年11月27日 10:34:19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

  吴培均廖 鑫王凯艺

  日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向滨江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支付了建设合同履约保证保险赔款30.79万元,成为建工综合险自2015年12月在宁波正式落地后的首笔赔款。“多亏之前投保了建设合同履约保证保险,不然停工引发的后果不堪设想。”该建设公司的负责人说。

  去年12月,北仑区小港实验学校新建体育馆及活动室工程施工单位向宁波市建工综合保险服务中心投保建设合同履约保证保险。根据约定,当承包人未能按建设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由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对发包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今年8月,工程因施工方资金问题导致停工,宁波市建工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北仑分中心在接到报案后第一时间赴施工现场,与工程双方及北仑建管处核实情况、收集资料,并将赔款及时赔付业主方。赔款的及时到位有效避免了停工对业主带来的损失,也保障了项目尽快复工。

  宁波作为工程综合保险先行先试城市以及我省工程质量保险试点地区,2015年借助创建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的“东风”,多部门联合开启建设工程综合保险试点工作。按照“政府引导、商业运作、自愿投保”原则,在全市房建和市政行业率先“试水”,并探索出建设工程综合保险“5+1”的宁波模式,由太保产险宁波分公司牵头,与多家有实力的保险公司共同组建了宁波建设工程保险综合服务中心。

  据悉,五大保证保险险种包括了工程投标、建设合同履约、业主合同款支付、建设工程质量和建筑业企业人工工资支付,保险责任覆盖从工程招标到项目竣工,以及缺陷责任期的全生命周期,可以全方位替代工程建设领域的保证金,就此开启了保险在宁波工程担保市场的“破冰之旅”。

  去年年底,针对房企对住宅工程施工、特别是成品装修时的质量防控不到位,新房功能和观感质量缺陷较多,频繁引发质量投诉等现象,宁波以住宅工程为切入点,创新推出了住宅工程质量交付缺陷保险试点。“试点内容涉及结构整体质量、构件质量、超出规范允许和影响使用功能的裂缝、破损等以及设备安装和装修等9项,保险期限为项目集中交付之日起2年。”宁波市住建委建筑企业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保险机构对保险期限内保险的实体工程质量缺陷承担保修义务,要求保险机构设立专门的服务团队和24小时服务专线电话,自行建立或委托第三方保修机构,提供专业、高效的维修服务。同时,保险机构有权依法对质量缺陷的责任单位实施代位追偿。目前,6家开发商、4家保险机构及4家监理单位共同参与试点,6个试点住宅中有3个已经正式落地。

  随着“5+1”模式稳步推行,宁波市的工程综合保险业务规模跨越式增长。截至目前,已为1440家在甬建筑企业释放各类保证金近1.5万笔,累计金额超93亿元,实际为企业减负近6亿元。宁波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模式拓宽了保险服务领域,发挥了保险的社会治理功能,完善了工程担保体系,丰富健全了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有效防范和化解建设工程风险,建筑企业减负效果明显,被市场广泛接受。”

[编辑: 李伟民]
(本文来源: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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