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刘宇阳)3月18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基协”)发布关于提交《绿色投资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试行)》)自评估报告的通知。通知要求,各会员资产管理机构根据自身情况,填写绿色投资自评表,参照相关报告框架,积极开展自评估,并于4月15日前提交自评表。
3月18日,中基协还发布对基金管理人绿色投资自评估报告框架的建议。该文件从公司的绿色投资体系建设情况,绿色投资产品运作情况,绿色投资环境风险控制情况,绿色投资相关信息披露等方面提出共20条自评表报告内容建议。
据悉,为贯彻落实相关要求,推动基金行业发展绿色投资,中基协于2018年11月10日正式发布了《指引(试行)》,要求基金管理人每年开展一次绿色投资情况自评估,并将自评估报告及《基金管理人绿色投资自评表》报送至协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