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您当前的位置 : 科技金融网  ->  证券  -> 正文

香港联交所修订ESG指引 安永助力上市公司应对规则变更

2019年06月25日 16:44:16 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作者:

  6月25日,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安永举办ESG指引更新系列研讨会,针对香港联合交易所(下称“香港联交所”)修订《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下称“ESG指引”)以及相关上市规则的咨询文件进行了全面深入的解读,为企业提供了一整套可行的应对方案。

  香港联交所于今年5月17日发布了关于ESG指引修订建议一旦全部落实,对数据质量要求更高,且信息披露与日常的管理挂勾。企业将面临报告筹备时间缩短,报告筹备期与年报筹备期重叠,信息披露要求提高等最直接、最具挑战性的影响。

  安永大中华区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服务合伙人唐嘉欣表示:“此次香港联交所对ESG指引的修订建议最明显的特点,就是推动ESG报告进一步向财报看齐;上市公司不应为了合规而合规,合规披露不是最终目标,更重要的是下功夫做好ESG的战略化、常态化、数字化管理,积极回应全球投资者对于ESG信息披露的实际需要,顺应资本市场的ESG投资趋势,从而真正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香港联交所拟在ESG报告新增4 项“强制披露规定” :

  第一,新增有关董事会参与ESG管治情况的“强制披露规定”;要求发行人须在ESG报告中披露一份董事会声明,载列董事会对ESG事宜的各项考量,包括董事会对ESG事宜的监督、重要ESG事宜的识别、评估及管理,ESG相关的目标设定和目标达成情况监督等。

  第二,新增有关阐释ESG报告如何遵守相关报告原则的“强制披露规定”;要求发行人在ESG报告中解释具体如何应用“重要性”“量化”“平衡”和“一致性”这四个汇报原则。以“重要性”原则为例,发行人须披露其甄选重要ESG因素的过程,描述其持份者参与的过程及结果。

  第三,新增对ESG报告边界进行解释并描述该边界选定过程的“强制披露规定”;要求发行人在ESG报告中解释汇报范围,并描述发行人挑选哪些实体或业务纳入报告的过程。

  第四,在环境范畴新增一项有关气候风险的“强制披露规定”;要求发行人披露已经及可能会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重大气候风险,以及已就此采取的应对行动。

  安永认为,新增的“强制披露规定”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新增对董事会参与、报告原则、报告边界的“强制披露规定”,旨在进一步推动ESG信息披露与ESG日常管理的衔接,有利于ESG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另一方面,新增有关气候风险的“强制披露规定”,有助于同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等国际标准接轨,回应全球投资者对气候风险的重视。

  新指引要求主板发行人在财政年度结束后4 个月内发布ESG报告,创业板(GEM)发行人在财政年度结束后3 个月内发布ESG报告。该要求意味着ESG报告的发布时间将与财报的发布时间看齐。

  据悉,经修订的ESG指引若获准实施,预计从2020年1 月1 日或之后开始的财年正式生效,届时受此影响的将包括整个港股市场的2000多家上市公司,以及更多将要在港上市的企业。这意味着从2019年后半年开始,所有准备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都有可能会自动受到招股审查组对于ESG方面披露信息的审阅。而在招股书中未能如期按照联交所指引披露自身ESG表现的企业,则有可能面临招股审查组的问询。

  同时,除香港联交所以外,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也正在加紧推进上市公司ESG信息披露工作,随着监管层对上市公司治理要求的提升,预计2020年,全部内地上市公司都要强制编制ESG报告。

  本报记者张巧琴

[编辑: 李伟民]
(本文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 科技金融时报
举报电话:0571-87089618 | 地址:杭州市文一路115号 | 法律顾问: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陈佳律师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33120240003 | 浙ICP备2024107310号 |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13724
Copyright © 2014 kj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