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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剂别滥用,范围也不可随意扩大

2020年02月21日 13:49:00 来源:人民网 作者:

  大面积消毒究竟该如何把握尺度,既能达标排放又不会对生态造成重大影响?消毒中,如何做好对人体健康、野生动植物的保护?

  “当前,武汉市污水处理厂普遍采用紫外线消毒,但是受到水体中浊度、悬浮物的影响,光源消毒效果需要加强。次氯酸钠具有强氧化性,能直接进入新冠病毒核心破坏其细胞和功能,致使病毒死亡,被认为是针对新冠病毒最合适的消毒剂之一。”奥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童新祥在接受科技日报记者专访时说,这可能是武汉全面开展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消杀工作的一个原因。

  据公布,武汉市26座污水处理厂均采用次氯酸钠24小时连续滴加消毒,累计尾水强化消毒用量共计1777.36吨,污泥消毒用量共计33.69吨。

  国家城市环境污染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彭应登告诉科技日报记者,目前,武汉等城市的医疗废水是经过消毒等处理后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和其他生活污水一起再进行综合处理后排放。“尽管医疗废水量占城市污水总量不到1%,但对于武汉这样疫情较为严重的地区,污水处理厂为了避免病毒二次扩散,会依规加大消毒的剂量,也是可以理解的。”

  湖北第十三场疫情防控例行发布会指出,冠状病毒有可能存活达5天时间。生态环境部2020年2月1日公布的《新型冠状病毒污染的医疗污水应急处理技术方案》要求,接收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诊疗的定点医疗机构(医院、卫生院等)及相关单位,参考有效氯投加量为50毫克/升。消毒接触池的接触时间≥1.5小时,余氯量大于6.5毫克/升(以游离氯计),粪大肠菌群数<100个/升。

  童新祥参与了武汉火神山医院的建设,他说,湖北省的污水处理厂普遍紧靠长江,长江水流量大,处理后的出水即使余氯量稍高,可以通过长江自然稀释和净化。由于长江环境容量大于其他地方,出水余氯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相对较小。

  《应急处理技术方案》要求,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且医院污水排至地表水体时,应采取脱氯措施。采用臭氧消毒时,在工艺末端必须设置尾气处理装置,反应后排出的臭氧尾气必须经过分解破坏,达到排放标准。

  但用氯消毒并非没有安全风险,如氯对眼、呼吸道黏膜有刺激作用,能引起流泪、咳嗽、气管炎和肺水肿等呼吸道症状,严重的会导致休克、死亡。“在自来水厂和污水处理厂,用氯消毒是有严格的操作和防护规范的,而且在用量上也有明确规定。”彭应登说,消毒剂不能滥用,消毒范围也不能随意扩大,如重庆这样的非疫情严重地区,在林区、自然保护地、城市主干道和次干道两侧的野地里,根本没有必要进行大规模消毒。

  “如果环卫等部门在作业时,消毒剂用量过大,消毒次数过于频繁,特别是在深夜或凌晨作业时段,容易出现逆温天气,不利于污染扩散,空气中含氯浓度会累积上升,可能对一些小型野生动物产生直接伤害。因此,各部门应制定精准的消毒方案,切勿病急乱投医。”彭应登说。

  广东省疾控中心强调,环境消毒是一个科学的工作,要根据流行病学指征和病原学监测、传染源排出的病原体及可能污染的范围为依据,来确定开展消毒处理的范围和方式。特别是对外环境的消毒,必须经专业人员评估后方可开展。

  中国疾控中心研究员张流波也表示,对物品消毒能用物理方法消毒就不用化学消毒剂。室外空气消毒是没有必要的,马路、广场、草坪等外环境的表面,不应反复喷洒消毒剂。局部环境明确受到传染源污染时,只用消毒剂进行一次性终末消毒处理即可。对人体进行化学喷雾消毒,吸入消毒剂会导致人体肺部损伤等,要尽量避免。

[编辑: 陈嘉宜]
(本文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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