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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执行被案外人喊停?“继续执行保证保险”来帮忙   

——舟山保险业参与法治建设系列报道之二
2023年01月30日 08:54:39 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作者:陈宁

  案外人可对执行案件“喊卡”,是公正司法的题中之义。该项规定的设置初衷是为了保护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的实体权利,避免强制执行造成无法回转的损失。

  司法实践中,这条规定却被少数被执行人滥用,通过鼓动案外人提出异议,拖延、阻却执行程序,导致当事人胜诉权益难以及时兑现。这样的情况在法院案件执行中并不鲜见。

  为破解恶意拖延执行难题,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近年来浙江保险业和司法系统联动,进行了诸多探索。在浙江银保监局的指导下,舟山银保监分局联合舟山市金融办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保险作用助推共同富裕先行示范海岛样板地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保险公司要有效发挥保险保障功能,推进诉讼保全领域保险替代保证金工作机制。全市各保险公司积极响应,如阳光财险舟山中心支公司与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了“继续执行保证保险”战略合作协议,协同发力,推动破解恶意拖延执行难题。

  据悉,案件执行遇到执行异议时,申请执行人可向保险公司投保“继续执行保证保险”,并向法院提供由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经法院审核同意后,可在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的同时,继续进行财产处置并发放执行款,从而帮助申请执行人快速回笼资金。如果执行异议或者异议之诉审查认定案外人系实际权利人,因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请求继续执行有误给案外人造成损失的,保险公司将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赔偿相应损失。

  “法院中止执行的,需要等执行异议,甚至执行异议之诉一审、二审结束才能恢复。如果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债权人急需回笼资金的,申请继续执行需要向法院提供充分有效的担保。”舟山中院执行庭副庭长冷海波介绍,现行司法解释对提供担保的要求较为严格,一般需要与继续执行标的同等价值的现金或者资产。对于申请执行人来说,这无疑又是巨大的压力。

  “新机制既可以让当事人在执行案件中享受公平正义,也使司法效率进一步提升。”冷海波介绍,对申请执行人而言,较低的保费替代了全额担保,有效缓解了资金压力;对案外人而言,确因继续执行错误造成损失的,保险公司能够及时赔偿相应损失;对法院而言,财产处置效率能够得到显著提升,有助于其他债权人快速回笼资金。

  舟山银保监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继续执行保证保险是保险在司法领域的有效实践,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深化“保险+司法”模式,实现用保险“小”杠杆撬动多方共赢的“大格局”。

  (通讯员 陈宁)

[编辑: 王姝]
(本文来源:科技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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