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正式发布《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国金融租赁行业首部针对融资租赁业务全流程的系统性、专门性监管规章,该《办法》旨在全面规范业务经营行为,引导金融租赁公司回归“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业务本源。这不仅是对过往监管经验与市场实践的深度总结,更是推动金融租赁行业摒弃“类信贷”路径依赖、重塑专业化核心竞争力、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我国金融租赁行业监管进入“精细化、差异化、功能化”的新阶段。
二、政策出台背景
金融租赁行业作为连接金融与实体经济的重要纽带,在支持企业设备更新、促进产业升级等方面发挥了独特作用。近年来,行业规模持续扩大,业务模式日趋复杂。然而,在快速发展过程中,部分公司偏离主业,业务呈现“重融资、轻融物”倾向,将售后回租异化为变相信贷,对租赁物的价值管理、风险缓释功能重视不足;同时,行业内存在尽职调查流于形式、租赁物估值虚高、资金挪用监管不力、租后管理薄弱等问题,积累了一定风险。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金融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要求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金融租赁凭借其与设备资产紧密结合的天然优势,在上述领域大有可为,但前提是必须夯实业务管理基础,真正做到“围绕产业做金融”。《办法》的出台,正是回应行业转型发展与严控风险的双重需求,通过构建一套贯穿业务生命周期的“全链条”监管标准,为行业“纠偏、立规、赋能”,引导其真正成为服务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关键金融力量。
三、政策内容解析
《办法》以“聚焦租赁物、穿透全流程、夯实风控基”为核心逻辑,对融资租赁业务进行了全方位重塑。
- 业务定位端:树立“以物为核心”的监管导向
《办法》最根本的转变在于,将“租赁物”的管理提升至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将其作为区分融资租赁与普通信贷、评判业务合规性与风险实质的核心标尺。从总则到各业务环节,《办法》反复强调对租赁物适格性、真实性、权属清晰性、价值公允性的审查与管理。这彻底扭转了以往部分业务中“物”仅作为融资“道具”的局面,迫使金融租赁公司必须深入产业,真正理解和评估租赁物的经济价值与技术风险,从而实现从“资金提供商”向“资产管理者”的角色回归。
- 流程管理端:构建标准化、差异化的操作框架
《办法》以直接租赁业务的规范流程为主线,清晰规定了从尽职调查、风险审批到合同执行、租后管理的每一步操作标准(如双人现场调查、独立价值评估、资金受托支付等),为行业设立了统一的“基准线”。同时,又针对售后回租可能存在的所有权瑕疵、资金挪用风险,以及经营性租赁面临的残值管理、市场波动风险,设置了差异化的、更为审慎的管理要求(如严禁售后回租低值高买、加强经营性租赁资产减值测试)。这种“主线清晰、分类施策”的设计,体现了监管的精细化水平。
(三)风险防控端:嵌入多维度的内生控制关键机制
《办法》将风险管理要求深度嵌入业务流程,并针对薄弱环节重点加固。一是突出操作风险防控。明确要求审查审批权限不得授予异地团队,严防异地团队“野蛮生长”失控;强调核心风控环节不得外包,守住风险管理的“主阵地”。二是压实员工行为管理。专条要求严防员工与外部合谋骗贷等道德风险,将风险防控的抓手从制度延伸到“人”。三是强化合作机构管理。对厂商、第三方评估机构等合作方提出准入与持续管理要求,防范风险通过合作链条输入。四是前瞻性风险应对。对境外业务明确提出国别风险管理要求;对经营性租赁,强调资产重估和减值准备计提,以应对市场价值波动风险。
四、政策实施的预期效应
(一)推动行业重塑
《办法》的实施将深刻改变行业竞争逻辑。对于股东产业背景雄厚、对特定领域设备有深刻理解、风险管理体系健全的金融租赁公司而言,其产融结合的专业能力将成为最大护城河,有望在航空、航运、新能源、高端装备等细分领域建立绝对优势。相反,那些主要依靠“垒大户”、做通道、规避监管开展类信贷业务的机构,将面临巨大的合规整改压力和业务收缩挑战。行业将由此加速分化,市场集中度可能向“真租赁、懂产业”的头部机构提升。
(二)拆解风险链条
《办法》通过强化租赁物权属和价值管理、严禁资金挪用、做实租后监控等一系列措施,旨在切断融资租赁业务风险向信用风险简单传导的路径。当业务价值真正锚定在租赁物本身,而非单纯的承租人信用时,业务的抗周期能力和风险缓释作用将显著增强。这有助于降低行业整体风险敞口,防止风险在金融体系内无序扩散,提升金融租赁板块的稳健性。
(三)为实体经济赋能
当金融租赁公司真正聚焦租赁物、深入产业链后,其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将发生质变。它们可以更精准地识别企业在新设备投资、技术升级中的真实需求,提供更具定制化的金融解决方案。尤其是在服务科技型企业方面,通过直接租赁为其购入研发、生产所需的高价值专用设备,既能解决企业轻资产、抵押不足的融资难题,又能避免资金挪用,确保金融资源直接转化为先进产能。这将使金融租赁成为推动“科技金融”、“绿色金融”等五篇大文章落地的有力工具。
五、政策实施展望与挑战
《办法》的落地标志着金融租赁行业“野蛮生长”时代的终结和“精耕细作”时代的开启。预计未来,行业将涌现更多深耕垂直领域的“隐形冠军”,金融科技在租赁物物联网监控、资产价值动态评估中的应用将加速普及。
目前新规落地还面临一些挑战:一是能力重建的阵痛。从“看报表”到“懂设备”,要求金融租赁公司重建人才培养体系、知识积累系统和风险评估模型,这对长期习惯于信贷思维的大部分从业者和机构而言,是一个痛苦的转型过程,短期内可能出现专业人才短缺和能力断层。二是存量业务的整改压力。对于存量业务中存在的租赁物权属不清、价值评估不实、资金用途偏离等问题,整改涉及复杂的合同重签、资产置换甚至风险处置,部分项目可能面临违约风险暴露,对公司的资产质量和利润构成冲击。三是盈利模式的再平衡。回归租赁本源后,业务的利润来源将更多依赖于对租赁物的精细化管理能力、残值处置收益以及对产业周期的把握,而非简单的息差。这要求公司重构其盈利模式和绩效考核体系,短期内可能面临盈利水平波动的压力。
总体来说,《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管理办法》是一部正本清源、重塑行业的核心规章。它通过制度的刚性约束,倒逼金融租赁公司告别捷径,重拾初心,在服务实体经济的广阔天地中锻造不可替代的专业价值,最终实现行业自身高质量发展与赋能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双赢格局。
(作者:张俊娥,绥化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