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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减少?国家医保局回应

2023年02月27日 18:05:03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作者:

  近日,一些地方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改革,引发部分群众关注。部分群众对改革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划入减少有疑问,对改革后看病就医便利性有顾虑。

  针对此次改革中社会普遍关心的问题,国家医保局有关司负责人进行了回应。

  为何划入个人账户的资金减少?

  据了解,我国职工医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具体而言,就是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费。单位缴费的一部分和职工个人缴费的全部,划入个人账户,主要用于保障普通门诊和购药费用。单位缴费的另一部分形成统筹基金,主要用于保障参保职工住院费用。

  但随着20多年来经济社会的巨大变化,个人账户风险自担、自我保障门诊费用的方式,已越来越难以满足保障群众健康的需要,具体表现在“三个不适应”。

  一是不适应日益慢性病化的疾病谱。原有制度安排中,以个人账户保障普通门诊费用的方式难以满足现实需求。

  二是不适应医疗技术的飞速进步。随着医疗技术的发展,之前群众需要住院才能享受的诊疗服务,已越来越多地转变为门诊项目。个人账户有限的资金积累,难以适应参保人对门诊需求的大幅增长。

  三是不适应我国老龄化发展趋势。原有制度对门诊保障力度不足,老年人小病时不舍得花钱治疗,小病拖成大病,最终不得不住院治疗的现象不在少数。

  “基于上述原因,群众要求报销普通门诊费用的呼声越来越高。”国家医保局有关司负责人表示,2021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改革正式启动。改革的核心是用调整个人账户的划入方式,来“置换”普通门诊统筹报销。改革涉及利益调整,不少参保人划入个人账户的资金会有不同程度的减少。

  据了解,关于个人账户划入方式,《指导意见》有两个“调整”。

  第一,对于在职职工,改革前,个人账户的资金来源由单位缴费的一部分和个人缴费共同组成;改革后,个人缴费依然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原来单位缴费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划入统筹基金。

  第二,对于退休人员,改革前,大部分地方每月划入个人账户的资金为“个人养老金实际发放数×划入标准”;改革后,划入个人账户的资金为“本统筹地区实施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划入标准”,其中,改革后的划入标准比改革前有所降低。

  如何保障改革红利充分释放?

  目前,全国已有99%的统筹地区开展了普通门诊统筹。国家医保局有关司负责人介绍,2022年,普通门诊统筹减轻职工就医负担1086亿元。2023年以来,全国定点医疗机构已实现普通门诊统筹结算4.41亿人次,日均结算超过780万人次,完成结算金额462.4亿元。通过“待遇置换、资金平移”,改革的效果逐步显现。

  不过,由于各统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推进改革也存在不平衡,有的地方改革红利还没有充分释放。

  其中,有群众反映,改革后虽然普通门诊费用能报销,但对于习惯在药店购药的患者来说,购药报销不方便。

  对此,国家医保局近期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参保人凭定点医药机构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可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报销。《通知》还要求各地加大力度,实现定点医疗机构电子处方顺畅流转到定点零售药店,方便参保人凭处方开药。

  有群众担心,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配备不足,无法在一、二级医疗机构买到自己需要的药品。

  对此,国家医保局表示,将加强部门协同,联合有关部门不断完善政策,支持基层医疗服务体系的建设,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督促基层医疗机构加强药品配备等,努力让群众就近享受医疗服务。

  有群众呼吁,希望进一步提升医保便民化服务,让群众办事“少跑腿”。

  对此,国家医保局表示,将积极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推动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全流程应用、扩大医保移动支付接入范围,让参保人通过手机就能完成挂号就诊、医保结算、参保信息查询、异地就医备案等相关服务。

  国家医保局还表示,将继续指导各地医保部门持续落实改革部署,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定期评估改革落地情况,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群众就医需求,研究优化门诊报销比例、“起付线”和“封顶线”等政策,不断细化配套措施,优化管理服务,提高保障水平,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辑: 王姝]
(本文来源:中国银行保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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