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6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发布了《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6年6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三十二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促进银行保险机构依法持证经营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一、修订背景与总体思路
2021年4月,原中国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对许可证分类、有关工作程序、管理要求等作出规定。经过多年工作实践,原《办法》在促进银行保险机构依法持证经营、规范行业秩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部分工作程序衔接不畅、机构主体责任压实不够、对许可证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不足等问题。因此,有必要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基础上,对原《办法》进行修改完善,以进一步提升机构许可证管理水平,更好防范非法经营等风险。
《办法》坚持金融特许经营、持证经营原则,按照“压实责任、严格执法、提升服务”的思路,进一步压实机构管理主体责任,强化许可证合规管理,严肃惩戒许可证管理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注重优化工作程序,便利银行保险机构办事,提高效率。
二、监管举措:三方面发力强化许可证监管
《办法》从主体责任、处罚标准、风险防范三个维度发力,直击行业许可证管理关键痛点。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筑牢内部管理防线。《办法》首次明确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将许可证纳入内控合规管理范畴,健全许可证管理制度,设置许可证管理岗位,定期组织开展许可证核查,加强合规管理。这一规定从制度层面将许可证管理从“行政要求”转化为“机构内控义务”,推动机构从“被动遵守”向“主动管理”转变。通过明确机构的主体责任,让许可证管理成为机构经营的“必修课”,从源头上杜绝管理疏漏。
二是细化处罚标准,实现监管执法精准化。《办法》打破了原《办法》“一刀切”的处罚模式,根据违法违规问题性质、危害程度等,分级分类设置行政处罚标准,增加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条款,强化了“双罚制”导向。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精神,明确对于机构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可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做到过罚相当、宽严相济。这种“严管与厚爱结合、约束与激励并重”的处罚原则,既彰显了监管的严肃性,也为机构主动整改留出了空间,提升了监管的科学性和人性化。
三是防范非法经营,打通证照管理衔接堵点。《办法》要求机构退出并缴回许可证后,应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做好证照管理程序衔接。同时,明确机构退出但未向监管部门缴回许可证、监管部门也无法收缴的情形下,监管部门公告该许可证作废,更好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通过打通证照管理的衔接堵点,让非法金融机构无“证”可借,筑牢防范非法金融活动的制度防线。
此外,《办法》取消保险许可证、明确保险机构适用金融许可证的调整,是此次修订的一大亮点。这一调整并非改变保险机构的持牌属性和监管要求,而是对许可证分类的规范化优化,既便于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机构持牌经营情况,也适应了金融监管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实现了银行与保险机构许可证管理的标准统一,提升了监管的协同性和效率。
三、实施安排:稳妥过渡,保障政策落地见效
《办法》针对市场关注的保险机构换领金融许可证相关安排,给出明确时间表和操作规范,同时对社会公众查询机构持证信息的渠道作出详细说明。
(一)换证时间与要求:2026年6月1日起,保险机构适用金融许可证。已持有保险许可证的机构应当于2026年6月1日至2028年5月31日期间向金融监管总局或其派出机构申请换领金融许可证,并同步缴回原保险许可证,具体换证工作由各级监管部门根据辖内实际情况安排。相关保险机构根据换证工作安排仍暂时持有原保险许可证的,该许可证在2028年6月1日前继续有效。
(二)信息查询渠道:集中换证期间,社会公众可在金融监管总局官网“在线服务-查询服务-许可证信息查询-金融许可证(保险机构)”栏目查询保险机构持有的保险许可证或已换领的金融许可证信息。集中换证期过后,金融监管总局将实现保险机构许可证信息在“在线服务-查询服务-许可证信息查询-金融许可证”栏目的统一展示。
四、总结与展望
作为金融监管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办法》的落地实施需要监管部门、银行保险机构和社会公众的共同努力。监管部门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办法》实施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银行保险机构需主动对标《办法》要求,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做好换证准备和日常合规管理;社会公众需充分行使知情权和监督权,通过官方渠道查询机构持证信息,提升风险防范意识。三方协同发力,才能让《办法》的制度效能得到充分发挥,以许可证管理的精细化推动银行保险行业的合规化、高质量发展。
总体而言,此次《办法》的修订彰显的是金融监管部门“守底线、促发展、惠民生”的监管导向。相信随着《办法》的落地实施,银行保险机构的许可证管理水平将得到显著提升,行业持牌经营秩序将进一步规范,为我国金融行业的稳健发展筑牢坚实屏障。
作者系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现代管理学院副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