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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真探索 | 盘活农业“沉睡”资产:《关于推广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融资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6年03月16日 15:16:00 来源: 作者:徐兴雷

  

          2025年12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推广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融资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立足破解农业经营主体“家财万贯,带毛不算”的融资困境,以盘活农业设施与畜禽活体资产为核心抓手,进一步拓宽乡村融资渠道,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金融支撑。

  一、核心举措:五大环节构建融资闭环

  (一)规范确权登记:让“无名”资产有“身份”

  《通知》明确,对于符合条件、权属清晰的农业设施(如温室大棚、标准化养殖场),可办理所有权登记备案并制发产权证明。对于畜禽活体,则利用电子耳标、生物识别等技术手段建立数字身份档案,实现“一畜一档”、精准追溯。这从根本上解决了农业资产“身份模糊”的问题,为后续抵押融资奠定基础。

  (二)科学价值评估:让“活物”有“活价”

  《通知》鼓励依据购销合同、历史交易数据,结合大数据建模,综合运用市价法、成本法、收益法进行动态评估。例如,生猪价格波动大,可参考市场价格指数;奶牛则可结合产奶量、剩余寿命等因素进行收益法估值。同时,鼓励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参与,提升评估的公信力。

  (三)完善抵押登记:让“一物多押”无处遁形

  鼓励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进行抵押登记,明确权利归属,防止重复抵押。同时,鼓励各地建设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农业设施“一棚一码”、活体资产“批次赋码”,确保抵押物状态可查询、可追溯。

  (四)创新风控机制:让银行“敢贷、愿贷”

  一是有效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推行“担保+产业链”“担保+数字化”等服务模式。二是推广“农业保险+融资”模式,将畜禽养殖保险、设施农业保险作为融资的前提条件,引入保险机制缓释风险。三是运用物联网、大数据、智能监控等技术,对活体畜禽进行动态监测、实时定位与异常预警,严防资产流失。

  (五)疏通处置渠道:让抵押物“变现不难”

  完善处置变现渠道,着力构建多级联网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规范不良资产收购处置流程,切实解决“抵押容易变现难”的突出问题。探索“预交易”模式,即贷前锁定潜在买家。引入资产管理公司参与不良资产收购,建立龙头企业托底回购机制,解决银行“拍卖难、变现难”的后顾之忧。一旦发生违约,可通过平台快速处置抵押物,保障银行债权安全。

  二、金融产品创新:多元化融资服务

  《通知》鼓励金融机构提供更加适配的融资服务:一是创设专项信贷产品,提供应收账款质押贷款、订单融资等服务。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和资金需求特点,量身定制融资方案。二是发放中长期贷款,匹配种植养殖周期,优化还款方式,避免“短贷长用”带来的资金周转压力。三是拓宽多元融资渠道,支持发行“三农”专项金融债券,探索银租联动模式,允许金融租赁公司将生物资产作为租赁物,丰富农业融资工具箱。

  三、政策激励与配套保障

  为确保政策落地见效,《通知》明确了多项配套激励措施:

  货币信贷支持:对投放力度大、经营效果好、可持续性强的金融机构给予差异化信贷政策支持。

  财政贴息与补偿:深入推进贷款贴息试点,鼓励地方设立风险补偿基金,对发生违约的农业设施和畜禽活体抵押贷款按照约定分担比例进行补偿,分担银行风险。

  部门协同推进:各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农业农村、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四、政策意义

  该《通知》的意义不仅在于拓宽抵押物清单,更在于重构农村金融底层逻辑。它通过技术赋能(数字化监管)与制度创新(多方风险分担),让农业生产本身的资产价值真正转变为信用价值。农业经营主体不再仅靠房产、土地等传统抵押物,而是可以凭借自己的“大棚”“猪牛羊”获得金融支持。只要资产权属清晰、管理规范,就能转化为融资资本。未来,随着政策持续深化和配套措施不断完善,农业设施和活体抵押融资有望成为农村金融的“常规武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作者系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副教授

[编辑: 李伟民]
(本文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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