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动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聚焦六个方面提出20项政策举措,对科技保险领域作出系统性部署,满足科技创新与金融服务深度融合的发展需求,提升科技保险对创新发展的减震稳舵作用。
一、政策背景:锚定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目标,补齐科技金融风险保障短板
科技保险作为科技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分散科技创新风险、稳定企业创新预期的关键抓手,其高质量发展是支撑科技强国建设的必然要求。一是科技创新具有投入成本高、研发风险大、成果转化周期长的特点,面临研发失败、知识产权侵权、设备损失、海外风险等多重不确定性,应构建贯穿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风险分担机制。二是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创新主力军,面临抗风险能力弱、投保成本高、保险服务不便捷等问题,亟需政策引导下的普惠型科技保险支持。三是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等地区已开展科技保险先行先试,积累了实践经验,亟需顶层设计加以规范、推广和升级。
二、核心举措:贯通科技创新各环节,构建体系化、专业化科技保险保障机制
《意见》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协同推进、防范风险”为总原则,从保障对象、保障领域、服务创新、资金支持四大维度提出核心举措,实现科技创新全链条、全周期、全方位覆盖。
(一)精准聚焦保障对象,分层分类强化支持。一是以保险保障赋能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推进,建立全国科技保险重大技术攻关协调推进机制,组建专业保险共同体,围绕国家实验室体系实行“一室一策”服务,为领军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保险保障。二是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普惠保障水平,优化共性风险保障方案,保障知识产权侵权风险,以保费补贴等方式降低投保成本,搭建科技保险供需对接平台。三是强化重点区域示范引领,在北京等科创区域先行先试,发挥试点探索实践作用。
(二)拓展保险保障范畴,全域全链分担风险。一是推出研发费用损失保险等产品,使风险保障覆盖科技研发、成果转化、产业化推广等各个阶段,助力成果顺利迈向市场应用。二是强化重点领域专项保障,发展知识产权组合式保险模式与海外侵权保险,针对电信、工业、金融等重点行业研发差异化网络安全保险产品,完善科技人才保险体系。三是支持企业“走出去”,提升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健全海外风险预警体系,探索跨境理赔服务协作。
(三)优化产品服务体系,全面细致提供保障。一是面向人工智能等前沿领域开展专属保险产品,探索专项风险准备金制度,制定示范条款与定价标准,实施精准差异化定价。二是升级承保理赔服务,运用人工智能实现线上智能化服务,开展风险减量管理。三是推行专业化经营模式,鼓励设立专营机构,建立容错机制,依托再保险及专业中介完善风险转移分散与对接咨询机制。四是绘制风险图谱,整合科创动态数据,搭建相关服务标准框架,促进保险行业标准与产业标准互信互认。
(四)引导金融精准赋能,壮大长期投资力量。一是鼓励保险资金加大对重大科技项目的投资,推进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改革试点,加大科技创新债券、科创类证券化产品投资配置力度,用好支持科技创新偿付能力监管政策。二是引导保险资金向前沿科技领域创业投资机构倾斜,落实保险资金支持创投的相关政策,健全国有保险机构创投业务容错机制,支持孵化器等科创服务机构发展,优化科技创新投融资生态。
三、落地路径:强化协同保障,构建“政府+市场+多方主体”的推进体系
(一)强化财政与政策引导,降低创新主体投保成本。基于保险补贴、风险补偿等现有政策,适当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保费补贴比重,用好首台(套)、首批次保险补偿政策,助力创新产品市场化应用。鼓励地方因地制宜出台科技保险政策措施,重点区域可以开展科技保险数据归集、规范和共享试点,建设科技保险数据集成服务平台。
(二)推进宣传与队伍建设,筑牢行业发展根基。做好科技保险政策、产品和服务信息发布,推广典型案例和先进经验,定期统计发布科技保险相关数据,提升市场认知度与影响力。通过校企合作、专业培训等方式培养复合人才,弥补人才缺口,提升科技保险服务的专业能力。
(三)压实风险防控责任,确保行业可持续发展。政府部门间强化业务监管、风险信息共享与联合惩戒,夯实重点领域管理防线,严查骗财骗保等违法违规行为,防范市场秩序混乱与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保险机构提升新型风险识别评估能力,强化资本约束和偿付能力管理,建立容错机制,筑牢稳健经营根基。
《意见》的颁布标志着我国科技保险步入高质量、体系化、全链条发展的崭新阶段,既补齐了科技创新的风险保障短板,又推动了保险行业自身的转型升级,为科技强国建设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作者系广东培正学院副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