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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真探索 | 深耕科技保险赋能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

2026年07月20日 15:05:01 来源: 作者:郑晓青

  

         目前,我国对科技金融的发展部署逐渐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层面。其中,科技保险作为分散科技创新风险、撬动金融资源赋能科创企业发展的利器,成为科技金融的重要一环。然而科技创新的推动具有投入大、周期长、不确定性高的特点,更需要有相应的风险保障机制支撑。近年来,我国科技保险进入从局部试点走向体系建设的新发展阶段,在服务构建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促进新质生产力培育过程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减震器”和“稳定器”。站在新的发展阶段,系统梳理科技保险的政策演进、发展成果及现实困境,对于推动其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科技保险政策体系

  从“顶层设计”到“专营机制”再到“区域性扶持”,我国科技保险相关政策不断推进和完善,形成较为完善的体系,对推动科技保险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一是顶层设计聚焦核心定位。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将科技金融作为金融“五篇大文章”的第一篇,并提出多用股权手段、债权手段、保险手段对科技型企业提供全链条全周期服务的要求,明确了科技保险在科技金融中的重要作用。202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建立科技保险政策体系,丰富科技保险产品”,把科技保险列入了国家中长期发展战略布局之中。同一年出台的《政府工作报告》又一次突出指出,要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的协同发展,并不断加强政策引导作用。

  二是专项制度规范行业发展。2024年,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发了《科技保险业务统计制度》,对科技保险业务的统计范围和报送规范作出具体规定,并自2024年8月起正式启动全国及各省的数据报送工作,为行业实现精准监测和科学决策提供了数据支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等政策不断推进和落实,通过财政补助的方式降低创新产品在推广应用中的风险成本,已成为政策性科技保险推进过程中的关键抓手。

  三是纲领性文件擘画发展蓝图。2026年3月,科技部、金融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动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有力支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若干意见》,从总体要求、产品创新、服务优化、资金运用、生态建设等六个方面提出20项具体举措。顶层设计文件发布是引导我国科技保险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起点;各地区针对本地优势产业制定相应补助政策,“国家+地方政府”共同推进政策实施。

  

  • 科技保险发展现状

  在政策引导与市场需求双重驱动下,我国科技保险实现规模快速扩张、产品持续丰富、生态不断完善,服务科技创新的能力显著提升。

  一是市场规模持续快速增长。科技保险保费增速持续领跑行业,成为财险市场增长最快的一块蛋糕。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科技保险保费达到800亿元以上,同比增长44%,远超财产险行业平均水平;为科技创新活动提供风险保障金额约8万亿元左右,覆盖范围进一步增加。保险资金端也同时出击,在2024年,险资投资科技型企业规模超过了6000亿元,“保障端+资金端”双向发力。

  二是产品体系覆盖全创新链条。历经多年演进,科技保险现已形成科技活动风险类保险与科技活动主体类保险两大体系,初步搭建起贯穿研发、中试、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推广等全生命周期的产品组合。研发阶段包括研发费用损失保险、研发中断保险;成果转化阶段包括知识产权保险、“先用后转”履约保证保险;推广阶段则涵盖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首批次新材料保险;在此基础上,还进一步派生出网络安全保险、人工智能责任保险等新型险种。截至目前,财险行业开发知识产权和网络安全保险的公司近70家,产品供给多元化程度显著提升。

  三是风险分担机制不断健全。“横向共保+纵向再保+政策兜底+风险减量”的行业风险分担体系建设逐渐成型。横向方面,在半导体、商业航空、人工智能等重点领域成立多个共保体,多家保险公司联合承保,分散巨额风险;纵向方面,利用国际再保险市场进一步转移风险,打造第二道风险防火墙;在政策层面,各级政府保费补贴、风险补偿政策不断完善,直接降低科创企业投保成本;在服务层面,险企从“被动赔付”转向“主动风控”,前置风险评估、减量服务,提升科创企业风险管理能力。

  当前科技保险虽取得一定发展,但在技术快速迭代、科创需求多元的背景下,仍存在多重发展难题。一是风险定价难度高。前沿技术缺少长期历史数据,传统精算模型适用性差,科创企业核心信息不透明,难以精准刻画风险,且行业普遍采用统一费率,定制化定价能力薄弱,加重企业投保负担,也让险企承担经营风险。二是产品服务适配度不足。缺乏细分特色产品,原始创新能力方面保障缺失,中小微企业获得感和理赔服务质量有待提升,服务流程不能适应科创企业的发展规律,以及未能有效嵌入增值服务满足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等问题。三是信息及专业人员供给不足的问题。信息不对称,在不同部门之间很难实现互联互通;缺少既懂保险业务又了解科技创新的专业人才,叠加再保险成单能力小,部分高风险区域存在不愿承保现象。四是关于推进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三、推动科技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围绕建成创新型国家目标的要求,以科技创新为动力,以大数据为基础,以制度保障为抓手,以人才培养为核心,促进科技保险由量的积累向质的提高转变。

  一是加强产品研发供给,提高保险匹配性。围绕人工智能、芯片、量子技术等领域,支持研发相关专属保险品种,研究设立相应风险专项资金池。根据不同研发阶段的科技企业风险水平差异,提供差异化多层次保险保障,完善早期创业企业参保条件及赔款速度。创新“保险+服务”,拓展风险评估、技术咨询、损失减量化等增值服务,实现由“事后的赔补”向“全程的风险管理”转变。

  二是完善数据共享机制,夯实定价基础。依托地方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打通科技、工信、知识产权、金融监管等部门的数据壁垒,搭建统一规范的科技保险公共数据服务平台,打破信息不对称的困局。强化行业数据积累及交流,由行业协会主导研究制定科技保险精算定价指导标准,加强费率回溯工作,增强精算合理性。建议利用大数据、智能算法等工具对风控模型进行迭代更新,加大核保核赔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

  三是加强政策联动配套,健全共担机制。持续落实和完善首台(套)、首批次保险补偿政策,拓展政策覆盖面,增强补贴针对性。鼓励地方结合自身产业发展实际加大科技保险保费补贴力度,探索科技保险保费作为研发费加计扣除项目范围。完善再保险支持体系,提高科技风险再保险承保能力,探索建立国家科技保险巨灾风险分散机制。拓宽保险资金服务科技创新渠道,实施保险资金参与科技创新的偿付能力监管优惠政策,引导更多长期资金投入科技创新。

  四是注重专业人才培养,夯实发展基础。引导高校设立科技保险相关专业方向,促进产、学、研结合,建设实践教学平台,培养专门人才。健全行业从业人员培训机制,出台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大纲,围绕承保、理赔、精算等工作对从业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支持保险公司吸纳科技人才,组建专职科技保险公司队伍,提高行业专业服务水平。

  (作者系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现代管理学院副教授)

[编辑: 李伟民]
(本文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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