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中国民航局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低空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国家层面第一次系统性地针对低空保险出台专门文件,为低空飞行在安全管理和风险保障上提供了一套相对成型的政策框架。
一、低空保险制度正式落地
低空经济发展得快,风险结构也在变。现在的无人机和传统航空器不太一样,数量多、操作分散、应用场景杂。出了事故,责任主体是谁、该赔多少、谁来赔等方面的认定也比较复杂。过去,低空领域的保险更多依赖商业自愿投保,覆盖面有限、保障力度也不足。《实施意见》明确了要“建立无人驾驶航空器责任保险强制投保制度”,并提出2027年与2030年两阶段目标。这一制度安排,也是对之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的进一步落地。把保险嵌入飞行审批、运行监管、事故处置这些环节,意味着低空飞行不再只是事后追责,而是往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补偿的方向走。飞得起、管得住,还得赔得起,这个逻辑算是完成了闭环。
二、保险从单一险种转变为全链条保障
《实施意见》的一大亮点,是推动低空保险从传统的机身险、第三者责任险,向全产业链延伸。研发、制造、运营、基建配套,再加上农林植保、低空物流、城市治理、医疗救护、低空旅游这些具体场景,每个场景的风险点都不一样。政策鼓励保险公司针对这些场景开发更细分的产品,让保障更有针对性。还有一个值得注意的点,《实施意见》中提到要探索一些新风险领域的产品开发,比如飞行安全、技术安全、数据安全、环境安全,甚至人为操作失误这些。未来的低空保险,不只是“坏了赔钱”,而是帮企业把风险管起来,识别、评估、控制在运营中可能碰上的各种问题。
三、保险从事后理赔走向全流程治理
这次《实施意见》还把保险纳入低空安全治理的整体框架。保险机构不再只是进行事后理赔,还可以提前介入,参与事前的风险排查,甚至在飞行运行过程中做一些风险干预。保险公司手中有数据、有模型,能够协助企业识别风险、完善管理,进一步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实施意见》也提到了再保险机构、保险中介,鼓励这类机构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分别承担风险分散、专业评估等服务。保险在低空经济领域扮演的角色、发挥的作用正在逐渐发生变化。
四、数据赋能保险可持续发展
低空保险要做好,数据是基础。这次《实施意见》专门提到要建一个“低空保险信息平台”,把承保理赔、飞行数据、企业信用、气象地理这些信息打通。对保险公司来说,这意味着定价可以更准,承保可以更精;对监管部门来说,也能更好做风险监测和事故处置。以后保险可能不再是一口价、按架收,而是根据实际飞行数据、风险行为、历史记录来动态定价。从经验驱动到数据驱动,这个转变如果能落地,行业的风控能力确实会上一个台阶。
五、多方协同推动政策见效
《实施意见》明确了几个部门的责任分工,发展改革、金融监管、民航管理各司其职。但对地方来说,怎么把这些要求真正落到低空经济的规划里去,怎么出台配套政策,怎么引导企业主动投保、规范运营,这些才是接下来要面对的难点。对低空企业来说,保费确实是一块新增的成本,但也意味着保障更稳、市场更透明。对保险公司来说,低空保险确实是块新市场,但门槛也不低,得有数据能力、风控能力、产品设计能力。对公众来说,保险机制完善了,意味着低空飞行不再是“悬在头顶上的不确定性”。
低空经济正在一点点进入我们的日常生活,这个趋势是不容忽视的。但要让它飞得久、飞得稳,光靠技术和热情还远远不够,背后还是得有一套能够兜底的风险管理机制。这次《实施意见》的出台,算是给这片新领域提供了一层保障。接下来,就看政策怎么落地、数据怎么打通、服务怎么跟上。这些环节如果能理顺,低空保险会不会成为低空经济里一块真正的支撑,值得我们期待。
(作者郑晓青,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现代管理学院副教授)



